宏观之势
中国资本市场50人论坛
本次会议的主题确定为“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引领民营经济新发展”,旨在思考和探讨“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拉动市场,稳定增长”,走出一条有效应对冲击实现良性循环的新路子。
首先,民营经济是发展新生经济最重要的力量,从要素的可获得性来看,当前民营企业在要素市场上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推动要素市场化的改革,应该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的获取生产要素,依靠改革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的动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实体经济意义更为重大。
其次,在当前这样一个国际经济形势下,中国应该大力发展自己的科技和创新产业,这样就需要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健全科技成果和相关的产权制度,推进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成果提供新市场,为实体经济走向全球化的路线提供保障。
第三,利用资本市场要素,优化投资结构,激发全社会民间投资活力,更好的服务和催生新实体经济。在这个过程中间,当然政府也要更好的发挥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只有多举并错,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实体经济,中国经济才能走向高质量的发展,推进各项改革,包括人才体系改革,金融环境改革、生态变革这些问题,为增长带来新的动能。
以下内容节选自直播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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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理论,着力培养管理要素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
第一部分
关于全球经济
全球经济从上半年来看,有三大冲击。第一个冲击就是断崖式的下跌。7月份IMF刚公布的一个预测,全年全球经济会是-4.9。第二个冲击是因为有疫情以后,整个国际之间的中间产品贸易有所中断,就导致供给和需求之间没法连接。第三个冲击是市场大幅振荡,包括股市大幅波动,还有油价波动、美元汇率的波动。
下半年展望,我们认为有几个特点。
第一,中美经济实力会有所缩小。因为今年全球疫情下,我们国家疫情管控比较好,这样导致中美GDP增速差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第二,全球价值链会加快充足。按照毕马威的一份报告,疫情过后,全球产业链将会加快智能化的升级和重构。
第三,全球金融风险会上升。按照国际金融协会的测算,全球经济萎缩3%。按照IMF最近公布,是5.9%。政府借款会翻番,预计2020年全球债务与GDP比值会上升到20个百分点,到达342%。IMF也认为今年全球公共赤字占GDP的比重,会从2019年的4%跳升到10%。这是两大风险。
第二部分
中国经济情况
上半年回顾的基本特点就是一季度冲击很明显,二季度已经实现了转正。一季度-6.8,二季度3.2。从供给端来看,是一个工业生产动能较快改善,服务业缓慢修复的态势。投资的降幅呈现为逐月收窄的态势,消费的反弹略低预期。从出口来看,略好于预期,进口低于预期,这是基本的数据。
从通胀来看,CPI是前高后低,PPI是持续通缩的态势。从信贷来看,是一个社容屡创新高的态势,因为全球都在加快宽松,6月份新增社容3.42万亿,再创历史新高。余额是同比增速提升了0.3个百分点,到达12.8。6月份人民币贷款新增1.81万亿,创了历史次高,整个余额占比同比增速也是到达13.2。
从下半年来看有几个预测。
首先下半年整个GDP是向正常水平趋近,全年回归正值应该是可期的。预计三季度,随着传统服务业复工复产,整体经济会向正常化迈进,GDP增速有望继续小幅提升,预计三四季度GDP会恢复到5%左右,全年恢复到正增长应该是可期的,预计全年是3%到5%这样一个区间,有不同的预测。
具体看工业方面,工业生产有望继续回升,投资会延续回升的态势,全年投资增长3.5%左右。消费会增加4%左右,CPI是持续下降,PPI通缩仍然继续。
从金融来看,下半年社融增速呈现一个前高后低的走势,信贷的增速还会保持比较高的水平。这是下半年数据的预测。
从政策展望来讲,预计货币政策方面会更加强调灵活性,保持货币适度宽松,关于信用会继续加大发力,以创新工具来推动资金直达实体。同时为配合财政信用的扩张,宽货币仍然有空间,财政政策方面继续通过减税降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有效投资,从而来对冲疫情的影响,护航“六稳”“六保”态势。
关于政策建议方面,除了国家已经考虑的,提出了三条。
第一条,要充分发挥企业家要素,就是管理要素,企业家团队要发挥引领作用,从而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企业家要素纳入进去,而且要摆在首位。只有通过企业家,才能把土地、资本、资金其他要素进行整合。没有企业家,空有劳动力,空有资本是没有用的。
第二条,要有新基建。除了老基建以外,要以新基建为抓手,实现稳投资、扩内需,同时要完善社保体制。
第三条,在疫情情况下,怎么兜住社会底线,从而实现“六稳”。如果社保不很好的扩大覆盖面,增加水平,是稳不住的。
这是三大政策建议。
第三部分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理论创新研究
谈一下推动民营经济理论创新的若干建议。要实现这个理论创新,最重要一个建议就是必须把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划分为四个方面。不能笼统的谈发挥国有经济的作用,也不能笼统的谈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而是要把经济社会划分为战略性、公共性、民生性、竞争性四大领域。划完以后,国有资本应该在前两个,战略性领域和公共性领域,还有民生保障领域(保障房,还有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发挥主要作用,并以此为原则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
民营经济应该是在民生领域的市场化领域,民营医院、民营学校和商品房属于第三大领域里面的市场化竞争领域,以及普通的竞争性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只有从这个逻辑入手才能破解。
这个谈完以后,可以明确几个观点,民营企业就是由人民创办,人民经营、人民所有,人民享有收益的企业。民营企业无非就是一个餐馆,一个理发馆,服务于民众的各种企业。其实很平常,就是由千千万万民众、人民创办的,人民来享受收益的企业。
同时明确民营企业和国有经济都是人民经济。国有经济是全体人民创办的,民营企业是部分人民创办的,都是人民经济。以此为基础修改宪法,明确各类产权不受侵犯。同时,民营经济原来谈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升级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主体。“不可或缺”就是永远不存在离场的问题。
我们建议在宪法有关法律中取消非公有制经济、私有经济和私营经济的表述,没有必要谈什么非公不非公,私有不私有,这种词应该从我们国家的字典中拿掉。民营企业就是由人民创办的企业,只谈这一个词就好了。把长期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空的一朵乌云拿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蓝天。
这是基本的观点。
同时提出民营经济、国有经济都是党的执政基础,将始终伴随国家的发展而发展这样一个基本的观点。
最后,谈一下我们对管理要素、企业家要素在整个市场经济要素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分析。
一是谈新时期要素市场化改革替代加快。
二是现状问题。
三是结构化分析,这个要素市场化在区域产业方面有什么结构性的问题。
四是对整个历程和历程回顾,新供给谈出基本的思想就是求真务实、融会古今。
五是开放包容,贯通中西,就是国际经验的借鉴。
六是以这个入手,我们还进行了实证研究,要素市场化对经济增长量化的实证研究进行了测算。
七是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
一是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家成长环境。二是加强职业经理人的培养,支持民营经济现代化转型。三是国企要分类改革,前面提到四分法以后,不该在某个领域的,应该给竞争性领域让出空间,加强战略性领域和公共性领域。四是借鉴国际经验,推进整个国企管理层去行政化。管理要素既包括民营企业的企业家,也包括国有企业的企业家。五是增加国有企业家的考核弹性,改革体制机制的舆论环境。
土地要素方面,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城镇土地制度改革,深化产业用地的改革。同时完善区域性的土地要素改革,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的改革。
劳动力要素方面,要深化户籍改革,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质量。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的流动渠道。
资本要素方面,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增加有效金融供给,主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技术要素方面,我们提出了五条。一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二是加强技术要素的市场建设;三是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四是激发和培养企业在技术要素当中的作用;五是鼓励科研人员的创业。
数据要素方面,提出了五条。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建章立制,重视数据的标准建设,建立官+民的数据双轨制。只有民间的数据才能实现市场化的运用。公共方面的数据是免费共享的。数据要素还是要强化相关市场人才储备。
为做好这些方面,还要有配套措施,包括要素价格市场化,要素市场运行机制,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还要营造更好的改革环境,推动改革稳步实施。
我相信,中央连续发两个文件,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有社会公众广泛的参与,应对外部的挑战。通过改革开放创新,还是能够很好的继续推动我们国家这艘航船不断前行,实现今年下半年经济实现3%到5%的增长。明年进入到“十四五”,2021年到2030年,特别是要素市场化改革,通过不断的开放,通过不断的创新,这些目标都能很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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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之线,新经济与数字税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冯俏彬
我们都知道,今年对全球影响最大的就是新冠疫情,新冠疫情给我们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的同时,我们看到了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有一个说法,新冠疫情为经济数字化的转型按下了一个加速键。
在疫情发生期间,无论是在线会议,还是在线医疗,日常生活等很多方面都是靠线上来解决的。这就引入一个问题,未来在经济数字化转型过程当中,是一个蓬勃发展的空间,是一个现在我们才揭开冰山一角的广阔蓝海。在蓝海当中,一方面是民营企业的广阔天地,在围绕着数字经济这样一个领域,主要都是我们的民营经济,成长和发展的广阔空间。
目前来看数字经济的发展是非常快的,我们一般认为由数据统计表明,新经济在整个经济比重当中占了36.2%,中国目前来讲是全球最大的数字经济市场之一。而且未来我们的成长空间还非常大,因为这主要是依托于国内有9亿网民这样一个庞大的市场。
中国目前已经是世界上公认的数字化大国,它的大国身份到底是在数字服务的提供者,还是数字服务的消费者方面,实际上据我们了解,还存在着一些疑虑。到底以后我们会朝哪个方向发展,这个还不是太说的清楚。不管怎么说,数字经济成为中国实现民族复兴的一个抓手,这一点大家是毫无疑问的。
在这块经济蓝海上,现在的感觉就是未来随着数字化转型,对人类生产方式是一个全新的方式。现在我们接触到的,包括我们看到的一些数字巨头的发展,很可能是这个庞大蓝海当中的冰山一角。
在庞大蓝海世界当中,目前来看它的规则比较少,所以各个国家都争相为这个蓝海争取一些划线的权利。这当中就围绕着数字服务就产生了一个数字税的问题。
前一段时间比较引人注目的就是法国和美国之间围绕着数字税方面的争论,核心的意思就是法国要开征数字税,美国说如果你开征数字税我就得对你进行制裁,我就得对你发起301调查,所以这个事情目前还没有落幕,但是各方面非常关注这个事儿。
实际上法国开征数字税,并不是法国一个国家在开征数字税。相当多的国家已经开征数字税,或者有意开征数字税。具体内容非常多。
现在有一个统计,到今年年初3月份的时候,全球已经开征数字税的国家是4个,有意实施的共8个,包括一些咨询阶段就被搁置。有十来个国家已经或者正在讨论数字税开征的问题。
不仅仅是欧洲国家,有些亚洲国家也在跟进,像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这些国家对于数字税目前都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征收了。
这种情形下,提出一个问题,中国怎么办?大家知道我们数字经济发展非常快,对于数字经济怎么收税法,这个是各方面已经讨论了一段时间的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再次被提出来,是因为法国和美国围绕着数字税有可能演化成贸易战的情形下,媒体报道说世界上那么多的国家,包括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么多国家都在开征数字税了,中国在这个事情上也不能落后。
观点很明确,中国也不能落后,我们也应该开征数字税。我今天想提出来的问题,就是面对数字经济现在的发展状况,中国围绕着数字税应该是什么样的态度?之所以要报告这些内容,是因为各方面讨论数字税的时候,对数字税存在着一些误读。借这个机会也想陈述一下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首先说一下什么是数字税。现在谈到数字税的时候,概念非常混淆。你到底是一种所得税,还是一种销售税,或者你到底是对数字经济收税,会对数字公司税收,还是对数字服务收税,这当中的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现在非税人士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是一锅烩,笼统用数字税的概念,但是含义是完全不一样。
我们要理解什么是数字税,得理解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从最初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经济,到数字经济,再到全面经济数字化,这是一个发展过程。这个发展过程中,首先是电子商务,第二是互联网经济,第三是数字经济,还有一个就是经济数字化。
刚才有老师提到产业互联网的概念,基本上可以理解为是经济数字化的当中一个步骤。这些概念各不相同,我们税收针对的问题其实也是各不相同。美国是电子商务最早的国家,他们相当长时间内对电子商务免税。最近几年有变化,2018年开始,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已经可以对互联网数字销售业务征收销售税。对欧盟来讲,2017年把数字服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还有一些其他的方式。总之我们对互联网业务、电子商务业务收税,各个国家已经形成习惯了。你在线上做生意,还是在线下做生意,这个不影响,都是要收税的。
大家讨论更多的问题是在OECD框架下的数字经济税收框架。
刚才我们讲电子商务收税,实际上它这个税收的性质就是收销售税,不管是收增值税,还是以销售税的名义征收,都是流转税的概念。大部分情况下国内税收的概念就是税收主权是国家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各个国家有很明确的决定权。
现在国际上更关注的层面是OECD的经济数字框架。这个框架讨论的问题,首先不是国内销售税的概念,它是所得税的概念。它讨论的是互联网公司、数字巨头所创造的巨额利润,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配问题。这个问题从2015年以来,OECD税收委员会就有一个关于对于应对经济数字化的税收专题研究,到现在为止已经研究了四五年。如果没有新冠疫情的发展,预计到今年年底应该就这个问题达成一个共识框架。所以它的基本框架形成了所谓的支柱一和支柱二。
支柱一的问题主要是解决这些市场所在国能不能参与税收分配的问题。欧洲是数字服务主要的消费国,美国是主要的服务提供国,所以它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美国的数字公司在欧洲销售数字服务的时候,产生了庞大的所得税。这个所得税,欧洲国家能不能参与分配,它核心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国际税收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跨国公司的所得税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配问题。它的实质是国家之间税收的重新分配。换句话说,这个问题就关系到国家利益。对它的立场,我们非常清晰,要在谈判当中寻求中国作为数字大国的利益最大化。
支柱二主要是解决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问题。
总体来讲,OECD数字税背景是在经济数字化超前协商和解决未来国家和国家之间围绕着跨国公司所得税分配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现在国际税收改革当中的一个热点。它面对的这些基本背景,主要是国际税收分配实行,美国人赚了太多欧洲人的钱,或者赚了太多全世界的钱。
另外,我个人判断,现在国际上税收规则,比如说大家熟知的,按照营业机构所在地作为从国际税收影响到国内税收,最终某种意义上它这是在形塑全世界税收规则。从现在OECD出台的方案上面来看,很可能也会形塑经济数字化时代的税收规则。这点对我们有志于走出国门,在世界经济这片蓝海当中翱翔的企业就非常重要。现在对于数字税最关注的往往是跨国企业。中国目前的跨国企业,一是华为,一是字节跳动,对于他们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以后对很多企业还有很多更多重要的因素。
我们了解到数字税这样一个情况之后,是因为在国际层面上要围绕着新的税收规则重新进行谈判,但是谈判过程非常艰难。实际上在美国和欧洲之间是谈不下来的。法国先人一步,有可能对它进行贸易报复。这种情形下,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在全球层面上,OECD数字税谈不成的情况下,在欧盟范围内先开征数字税。我们今天看到欧洲国家的数字税基本上都是欧盟数字税的翻版,它的针对性非常强,主要是针对美国10家跨国巨头。税率大概在3%左右,而且还有一些起征的门槛等一些具体的问题。总之,欧盟出台过一个方案,就是要对美国互联网企业征税。现在这个方案谈不下来,所以回到国家的层面上,先来开征。
从这个意义来说,我们认为这些具体的东西,是一种谈判手段。欧盟的数字税是一个谈判手段,一个短期方案,一种过渡性的解决方案,一种谈判策略。未来情况下,我们是不是也要开征?我们要认识到欧洲国家开征很多数字税是为了未来在OECD谈判当中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或者促成OECD方案能够尽快落地的一个谈判策略。这点判断如果清晰之后,对于我们国家目前到底是不是开征数字税,就可以得到一个结论。
目前来讲,我们国家经济数字税收肯定是处于初级阶段。但是数字经济是一个蓝海,中国还希望在这个广阔蓝海上取得更大的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对于数字税的问题,我认为可以研究,但是不认为我们现在就应该像欧洲国家一样,很快把数字税征收出来。
从这点来说,对各位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来讲,这个蓝海上还可以继续开疆拓土,继续拓展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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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点和解决建议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副秘书长金海年
我们知道民营企业里大概有80%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金融渗透率非常低。全国工商联在2013年的调查数据,大概90%规模以下的中小微企业都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过借贷关系,小微企业这个比例更是高达95%。二是融资缺口特别大。2018年,中国的中小微企业有5600万家,潜在的融资需求是4.4万亿美元,但是这个中间融资缺口是1.9万亿美元,大概占中国当年GDP的14%。41%的中小微企业都存在着信贷融资困难的问题,就是来自于民生银行的研究报告。
融资成本高,很多民营企业不能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来进行融资,往往通过民间拆借、高利贷的方式。我们之前做过一个统计大概在15%到25%之间,这还不算非正式的一些借贷统计,超过了人民银行的一些利息规定。
不仅是中国的问题,发展中经济体也是一个相对比较普遍的问题。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的报告,发展中经济体中小企业融资缺口的问题,普遍都是超过20%。中国是14%,巴西超过35%。因此,受到资金紧张制约的中小企业占比,在中等偏上的国家大概占27%,低收入国家更是高达2/3这样一个比例。
其实这不是一个世界普遍性的问题,因为在发达国家,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世行研究报告当中同时显示,美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缺口只有2%到3%,不到4%左右。跟刚才的发展中国家,跟中国相比,这个差别还是比较大的。法国大概是5%到8%左右,德国是4.7%到9.22%左右。
他们是怎么做的呢?美国不是一个以债权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是以股权融资为主的市场。欧洲的股权和债权平行存在,但是日本可能债权市场比例更大一些,但是日本似乎没有那么多的中小企业,大企业比例会更高一些。
我们剖析,中国存在着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概有五个方面。
1、从中小企业自身来讲,确实它的发展不确定性显然比企业更大,风险更大,必然造成融资成本的问题。包括偿债能力的问题,包括信贷调查的时候,很多小微企业没有办法像大企业一样,提供一个经过审计机构审计的规范财务报表,这都是现实的问题。
2、从供给的角度,从投资机构的角度,中国还是以债权市场为主的。每个月、每年人民银行都会公布社会融资的结构情况,大概是70%到80%左右都是通过银行信贷实现融资。债权市场逐渐发展起来,大概占10%以上的市场。股权融资市场5%不到,很多年份甚至3%都不到。这是非常不平衡的结构。
3、监管体系的角度,毕竟整个金融监管市场分化出来,人民银行变成央行,这个时间就比较短。人民银行又分化出了证监会、银保监会还不到20年时间,毕竟时间还是非常短的。整个监管体系还是从比较长的银行管理历史毕竟有一个经验不足的历史性原因。
另外就是阶段性原因,确实发展中国家就是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达国家会解决这样的问题,无论是股权市场发达还是不发达。我们发现在追赶过程当中,确实存在从原来高速发展到自主创新发展转型的过程,同时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并行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并行发展。现在制造业的需求逐渐饱和,产能逐渐过剩,要寻求更新的像数字经济是不是一个蓝海。但是这样一个转型对于中小企业来讲,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个过程。
同时,我们有一个大国的特点,中小企业的数量非常大,跟我们这个量级唯一能比的只有美国。因此,整个解决会从原因出发,首先解决导致高成本的主要是风险大的问题,如果你不能够控制风险,不能够化解成本高的问题,那么融资贵的问题还是不能得到解决。对于一个银行来讲,不是国有银行,就是一个商业银行。如果来了一个小企业,不知道明年会不会偿本付息,会不会实现稳定现金流,确实很难做出给它贷款的一个决定。
另外,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5600万家中小企业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我们可能需要分类进行解决。
我们认为金融的问题,尤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是信息不对称,而是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以及政府机构三者存在的不同利益诉求,不同能力的差异问题,所以是能力不对称和动机不对称的问题。因为大家去解决问题,它实现的诉求是不一样的。
因此,我们希望构建一个新的理论,就是新行为经济学。新的行为经济学和老的行为经济学有什么不同呢?传统行为经济学首先没有突破理性人的假设,它没有办法反映不同的人群。比如说中小企业投资人、投资机构和监管机构三方解决问题的诉求是不一样的。
同时,传统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在一起,它大多只是用于金融领域投资者、投资方的行为分析,没有纳入到经济学主流基础分析框架。我们希望新的行为经济学把原来一维模型拓展到动机和能力这样二维模型,究竟中小企业动机是什么样的,能力有什么样的差异,我们希望能够纳入到主流经济学普遍分析框架。所以我们分析中小企业融资,也可以分析别的,比如说制度的管理、财政学等等方面,希望能够构建一个普遍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框架。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我们把供给侧、需求侧和政府分解三类,因为这三类在经济学经济行为里面寻求的目标是不一样,因此由它的目标函数的差异,建立一个三方动态博弈的分析模型。
并不是所有融资需求都应该得到解决。从现实角度来讲,很多中小企业通过自筹的方式,通过亲友的方式,通过熟人的方式,还是能够解决融资的问题。剩下的问题交给市场和政府来解决。我们怎么分析呢?我们分成四类。
第一,创新创业小企业,它将来可能会变成未来的阿里巴巴,未来的京东。我们就是要通过市场的手段,通过风险资本,通过VC的方式,给它解决这样一个融资难。
第二,有些小企业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小企业,在给大企业供应的供应链和产业链里面。比如说我是一个小的汽车零配件供应商,我给大的汽车生产商,比如说北汽、一汽、东风供货。它能不能还得上这个款,是取决于这个大的企业,北汽、动风能不能偿还它的货款。因此我们可以建立信用转移的创新,或者像上次我们考察蚂蚁金服的时候,建立起一个供给方的联合,而不是原来联保、互保的模式。
第三,我就是一个夫妻店,开一个小店,做点小买卖,永远都是一个小规模稳定的模式。应该是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贷款、专项担保,包括供给方联合,以及政策的结合,市场和政府共摊风险的模式。
第四,往往是大家比较容易忽视的,这样一个小企业可能承担了很多公益扶贫的目标。这种就不能推给市场来解决,就是要推动政府方面来进行解决。
这是从供给侧进行解决。
还有一个解决方式就是在制度上进行创新,我们建立一个债权和股权相互结合的,层次之间、板块之间、区域之间,包括海内外衔接打通的通道,在风险监管的要求,也能够实现层次化。你不能要求小企业也像上市公司一样提供非常规范的财务报表,这个也要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性。
最后一个方法就是要充分利用科技,用大数据的方式,来实现Fetch的手段,实现信用的创新,以及监管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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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主权下的全球跨境数字流动规则博弈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欧美所首席研究员张茉楠
我想在当今数字经济时代,把数据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去对待,实际上并不为过。特别是从全球范围来看,我们看到包括中美贸易战,包括美欧之间围绕数字税之间的博弈和竞争。其实大家表面上看起来是争夺数据,中层看起来大家是实力之争、科技之争,实际上背后的博弈是主权之争。特别是在数字经济领域之下,我们看到全球围绕数字经济这种主权,实际上大国之间在不断加码。
我们看到,现在数字主权成为大国之争的博弈,其实它的焦点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于数据的全球属性和做一个国家生产要素本国属性和主权属性之间的冲突。
为什么大国之间围绕数字税在做全球税收的分配,就是因为数据不断跨境流动,包括生产、交易、交换带来的全球范围内的数字流动。我们今天关注的焦点就是数字主权之下,我们如何定义大国之间博弈规则,或者未来可能产生的冲突,对中国的影响。
从2009年到2018年十年间,全球数据流动所带来的经济增长贡献度是高达10%左右,这还不包括迁入到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之中的数据。单纯从数字经济或数字贸易本身就能贡献10%。实际上我们可见,未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三者融合之后,对全球货物形态和全球经济所带来的广泛影响。
从这样一个背景之下,我们就来关注数据。数据到底是个人的,是企业的,是公共的,还是国家的?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并没有一个统一、规范性的共识。
围绕这个问题,无论它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包括规则层面,都是处于一个焦灼或者大国博弈之间的状态。包括欧盟围绕数字税,美国推动的民法案所带来的一系列长臂管辖,实际上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的数据主权。包括我们刚刚出台的个人数据相关法案,我们也是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角度出发。我认为在数字经济未来层面,就不是一个企业之争,而是一个国家层面的争夺。
这可能比我们看待数字经济本身来得更复杂。特别是美国以国家安全之名,上升到所谓的意识形态,上升到我们现在的一些体制之争,或者大国博弈,带来了非常复杂的因素。因为它不是一个纯经济因素,它带来政治层面、经济层面、外交层面、地缘层面,甚至我们现在看到的大国意识形态层面,都产生广泛的影响。
从我们研究的角度,如果按照层次、或者是按照权属的概念,我们实际上把它分为三个层次,国家层面、企业层面、个人层面。
个人层面,个人层面涉及到个人隐私,包括一些敏感数据不受侵犯,包括所谓的使用权。
企业层面,更多是作为企业主体所带来的交易、使用或者是产生一系列权属的分配所带来的利益。
国家层面,更多是指一个国家作为重要基础设施,作为国家重要的权力机构所带来的广泛的权力分配,特别是国家安全主权范围之内带来的影响。
如果按照数据主权的类别,还是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比如说按照数据管理权、数据控制权、数据人格权、数据财产权。刚才几位专家都已经谈到,我们对数据本身的权益实际上是可以有多层次划分。这不单单是经济层面权属的分配,它可能带来更广泛的应用,比如说社会契约、身份认证、国家安全、法律架构、意识形态以及社会价值方方面面的冲击。
这样一个权属的划分可能引起一系列社会规则层面、制度层面,甚至是法律框架,所带来的未来冲突和广泛影响。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中美欧作为三个大国,在数据主权方面的博弈现在越来越激烈,或者越来越白热化。不同的国家关注的焦点是不一样的。比如说美国,它作为数字经济的大国或者霸权国家,实际上掌控着全球数据控制权。无论是美国的互联网公司巨头,还是美国现在在国家层面上对全球数字流动所产生的控制权,都是有绝对的主导权。它所主导的立场是什么?就是要主张全球跨境数据自由流动,特别是数据贸易的自由化。这是为美国力争全球数据资产的分配,把控着主导权。
我们根据美国统计局做出的统计,美国数字贸易顺差达到了1000多亿美元,占到美国全部服务贸易顺差60%以上,到2017年是67.6%,18年到2019年的数据还没有更新,我认为可能呈现一个逐级提高的趋势。
从欧盟的角度来讲,欧盟因为在数字层面更多是作为消费方,或者它作为后来居上者,更多的是关注个人数据保护。从某种层面,欧盟恰恰是利用个人数据保护架构一个对美国或者对中国的数据壁垒,就是为了构建一个欧盟内部的数据统一大市场,所以它更多强调在规则、个人隐私保护方面注重它的价值发挥。我们知道GDPR很大层面也是为了通过一定的数据壁垒保护欧盟企业或者欧盟数据本身不被外来的市场所侵扰。这实际上是欧盟数据主权非常重要的出发点。
从中国的角度来讲,我们可能更注重国家层面的安全,特别是所谓的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者国家在主权层面的安全。对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实际上落后于欧盟和法国。但是近来,我们也在不断强调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所以我们也出台了相关个人信息法,包括数据安全法,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对数据个人消费者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但是在更大程度上,我们缺乏一个对于数据主权的战略框架或者规则框架,这样我们在国际谈判和国际经贸当中,实际上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局面。我们也缺乏中国立场和中国方案,这是我们未来面对欧美和发达国家挑战的一个风险点。
我简单讲一下,跨境流动,不同经济体或者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际机构是有不同的定义。现在综合比较来看,国际商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内涵和外延包括两类。一是数据可以跨越国境的传输,因为数据实际上是超越主权,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它看来是一种跨境数据流动。二是数据并没有跨越国界,而是被第三方国家主体所访问。比如说OECD和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对跨境数据流动就是这样的定义。这样就存在着我们所说的数据存储本地化的问题。
比如说欧盟现在有不同的主张,尽管数据未必跨越国界,但是如果被第三方国家所访问的话,它也被纳入跨境数据流动的范畴。这样在双边一些经贸协定当中,就增加了很多关于禁止数据本地化的条款。而中国现在在数据贸易国际谈判当中,是明确强调数据要本地化存储。这样我们是面临着很多来自于西方特别是欧美在经贸谈判当中非常大的壁垒。
比如说现在如果亚马逊或者苹果、谷歌,当然他们现在还没有完全进入中国。比如一些欧盟的公司,要求要进行本地化存储,这样实际上面临着很大知识产权保护和隐私保护的问题,这也是中美经贸谈判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博弈点,就是数据本地化存储的问题,也涉及到服务器在本地的安全。包括中国的互联网公司,比如说阿里、腾讯等。因为我们的数据出境之后,很多数据回不来,这样不利于跨国公司、互联网公司在海外进行扩展业务,也带来了非常大的所谓数据安全的风险。
由此而来,跨境数据流动和数据主权会引发非常重要的国际化问题,比如说数据治理的问题,责任分担的问题,基础设施安全问题,冲突管理问题。刚才谈论的数据治理就是我刚才谈到的,因为你要跨境或者即便不跨境,也涉及到第三方访问。这样就涉及到一个国家数据主权如何让渡,而一个国家数据主权如何让渡,就涉及到一个司法立法体系。包括一些长臂管辖的问题,这样在国际规则方面,会引起大国更激烈的冲突。
再就是责任分担的问题。刚才谈到,因为涉及到相关的企业、网络运营商、平台企业、服务提供者,数据生产者、使用者、访问者,这样它的主体非常多的层面,带来的数据风险问题。现在就没有一个更明确的,对于责任怎么分担,对于权属怎么分担进行明确。包括刚才谈到基础设施的安全,数字基础设施未来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审查,比如说现在美国和欧盟都针对现在5G和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有非常严格的审查。这样大国博弈围绕数字基础设施,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着眼点。
最后一个冲突管理,就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到商业隐私的泄密,跨国金融数据的欺诈,平台治理、企业数据的合规,数字服务税,而引起一系列连带的这都有可能成为大国博弈的一个焦点。由此引发基于信任的政策也是非常重要的。欧盟也好,美国也好,日本也好,有可能成为一个基于信任的数字联盟。但是中国是被排斥在数字信任之外的一个经济体,中国数据如果要进入到欧盟,进入到美国,进入到日本,下一步有可能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审查和数据合规的风险。
由此而引发就是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出现非常明显的趋势。
第一,数据跨境流动不是美国所人为的无障碍流动,而是有限性的流动。这种有限性的流动,一方面是体现在一个数据本地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体现在数字壁垒,比如说OECD开发了一个数字服务税的限制性指数。从这个指数观察来看,中国、印尼、南非、巴西、印度发展中国家,非OECD国家的数字壁垒非常高。但是有一些国家,比如说像瑞士、澳大利亚相对来讲比较低。我们也发现,尽管总体来讲,发达国家、OECD国家数字壁垒总体比较低,但是我们看到以国家安全为名所构筑的安全网正在加强。包括美国、欧盟都在设置自己的数字安全门槛,也给全球跨境数据流动带来了非常大的障碍。
第二,不同国家对于数据安全的利益采取一些灵活性的政策,这个实际上是跟第一个趋势相关。比如现在法国就进行分类,针对政府商业开发或者税收数据需要本地化存储,但是一些商业数据可以自由流动的。而澳大利亚明确禁止跟医疗数据相关的这些数据是禁止出境。美国不属于国家安全分类的数据存储于任何链接到全球公共源的数据,存储到海外,这也是对于国家安全审查非常明确的一个指示。
第三,围绕数据主权和长臂管辖呈现夹击化的态势。刚才谈到,美国是一种精工型的,它通过长臂管辖对于中国等一些新兴国家进行数据的管辖。像中国和俄罗斯一些新型经济体更多采取的是防守型,这主要体现在数据本地化存储的问题。我们还是缺乏对全球范围内跨境数据流动长臂管辖规则的一些解释。像2019年美国颁布的云法案就是规定无论数据是否存储于美国境内,都可以由美国政府直接调取其他国家的数据权限。
美国今年3月份跟英国达成的跨境数据流动的协议,就明确界定了,比如说华为的数据存储于英国,但是因为美国和英国之间有跨境调取数据的协议,所以美国政府可以绕开英国政府直接调取在英国的华为数据。它通过更加广泛的或者签入到数据贸易协定当中的框架协议,在全球实施长臂管辖和数据的执法权。
刚才我们谈到了云法案,再就是数据安全审查正成为美国对华遏制的新手段。美国现在制订受控非密信息是CUI清单,界定重要的一些敏感数据范围。2018年美国出口管制法案就明确规定,出口管制已经不仅仅限于传统的硬件,包括软件,也包括一些科学技术数据,如果传输到美国境外服务器,或者出境,也必须受到美国商务部或者产业安全部的许可。
再比如说,最近因为美国通信协会包括相关的机构对于数据安全审查的升级,它加强了一些社交媒体、跨境电子商务、电子支付、人脸识别对华新一轮的制裁。最近抖音国际版就面临着美国新一轮的制裁,下一步美国很可能延伸到我们跨境电子支付,比如说蚂蚁金服,比如说涉及到一些电子支付人脸识别的互联网公司,都可能被纳入到美国外资安全审查以及数据安全审查的范围,这是未来可以预见的趋势。美国正在通过数字经济领域的筹码延伸它在贸易领域当中新一轮对华的制裁,我们也可以把它视为对华制裁新的升级。
欧盟采取的是稍微灵活一点的政策,它更多是对外紧、对内松,更多的是希望在规则层面引领全球数据规则新一轮的架构。
我们看到欧盟的GDPR,以及在尊重适当保护措施之下,与多个伙伴之间签订的所谓充分性认定协议。比如说欧盟和日本就达成了双边贸易协定之下跨境数据的充分性认定,再比如说欧盟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都达成了充分性数据协定。中国如果想数据顺利进入到欧盟,我们在双边投资协定当中,一定要纳入到相关的数据安全谈判,以使我们的数据或者未来跨境数据流动不至于遭受到欧盟新一轮的阻隔和制裁。
欧盟也是在经济层面强调数据主权,特别是在2019年已经达成了一系列围绕数字主权的方案,包括一些云替代法案。
今年2月份欧盟委员会最新出台了数字化战略,这个战略当中,实际上涵盖三个版本的数字化新政。包括欧盟数据战略,人工智能白皮书,以及相关的欧盟主权文件。这实际上就是进一步强化欧盟在未来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当中的地位,因为欧盟不甘作为被边缘化的经济体,所以在中美数字博弈的竞争当中,欧盟实际上是希望成为G3,包括它跟美国围绕数字税博弈,跟中国现在围绕5G博弈,都是在很大层面上强调欧盟或者强化欧盟的数据主权。
刚才说了采取一些防御性的措施,包括从本国的数据安全或者本国国家安全着眼,更多是采取一些数据本地化限制性措施。比如说除了中国之外,像巴西、印度,都有所谓的数据本地化强制性存储的相关法案,俄罗斯也是强调数据首次存储要存储在境内服务器,也是通过一些相关的数据保护法提供数据保护措施。
从全球范围来看,尽管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框架,但是无论是在双边还是在周边,还是有一些跨境数据流动以及国际化的合作机制。比如说刚才谈到以欧盟数据保护充分性协定为蓝本,像安道尔、加拿大这些国家已经纳入到欧盟国际合作的框架体系之内。除此之外,美国也是在APEC之下有CBPR,这也是美国主导的跨境数据流动的广泛协定,在APEC隐私保护协定之下有CBPR,更多的是由美国主导的。
刚才看到,无论是欧洲主导的GDPR,还是美国主导的CBPR,全球动辄形成规则合围的态势。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数字经济大国而言,我们现在在全球的数字贸易规则方面几乎还是空白,或者还是后来者。一旦现在全球规则框架形成的话,我们在新一轮国际贸易谈判当中将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而且随着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利益至上的理念更加广泛传播之外,我们就有可能形成被美欧日规则合围更加施压的态势。这对中国下一步的数字经济发展将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打击,某种程度上可能会比所谓中美贸易战所带来的影响更加深远。
最后,对中国围绕数字主权和跨境数据流动的看法,我们认为中国可以走一个不同于欧盟或者不同于美国的第三条道路。因为中国在数字经济发展当中,是一个后起的大国,是一个崛起的大国,我们应该更加平衡看待个人权益保护、产业发展、创新与竞争、数字主权与全球治理之间的平衡,特别是在发展与安全之间要找到一个结合点。在国家主权和国际循环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我们也觉得中国应该加快出台中国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体系,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再就是推动双边和周边的相关的谈判。
我们还可以在上海自贸区或者海南金融贸易港,去先行先试探索全球数据自由流动的示范区域。比如说可以建立一些离岸数字贸易示范区,或者构建这样一些安全的通道。再就是国际层面上建立一个国际数据执法体系的协调机制,包括跟欧盟、相关国家,“一带一路”国家。
从民营经济或者互联网公司角度应该更加鼓励平台企业出海,让企业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真正的实践,特别在“一带一路”跟广泛的区域支持我们的标准,支持平台公司的模式。能够更加舒展到海外,更加强调我们在全球范围的数据安全利益以及中国的数据主权。